上訴不上訴
在網上通知休診一事,沒想到引來大家的熱烈回應。大家的支持,來自四方八面,使我動容。這令我想起去年四月,事情剛剛發生之時,大家也曾如此支持和慰問我。我實在衷心感謝大家,並想告訴大家,我一切安好,請你們放心。
坦白說,對於這樣的判決,我實在心有不甘。由宣判至今,已超過10天,我每天都在想上訴的事情。要上訴,不是因為判罰太重,即使改判停牌一個月,或者給我緩刑 (即守行為),甚至輕至只得口頭警告,我還是想上訴。上訴的原因,不在刑罰的輕重,而是背後的罪名──濫用藥物。劑量超過《藥典》的建議用量,就是濫用,則「建議用量」變成了絕對標準,這是何等的荒謬!
此判決一下,等於給我戴上了枷鎖,叫我以後都要「規行舉步」,切勿超出這個所謂「標準」。還不止!中委會的判決,會起到殺雞儆猴的震懾作用,叫所有中醫師用藥,都要醒醒定定,不得越雷池半步。
此先例一開,所有中醫師的頭上都會懸著一把利劍,只要你開藥稍多,這把劍隨時會砍下來。對我來說,這把劍更已架在頸上,稍一不慎,我的中醫牌照,就會一命嗚呼。
藥典的建議用量,只是一般藥材的常用量而已,面對急病重病等非一般情況,就得使用非一般的劑量,方能湊效。若完全按照這個建議量來開藥,從此,中醫師就不必治病了,因為,我們被綁手綁腳,變成了跛腳鴨。
這,將是一個極壞的先例,也是我想上訴的真正原因。停牌三個月的刑罰,我還擔當得起,不會為了減刑而上訴。但為了解脫這懸在所有中醫頭上的劍,為了所有中醫師能挺起頭來開藥而上訴,卻意義重大。
上訴的念頭,在我腦中打轉了千百次……但遺憾的是,說到真正要打官司,實在使我卻步,原因有二:
一來,我不想將事情鬧大,影響內子、謙謙和我的其他家人。不是嗎?上到高等法院,很可能吸引傳媒的注意,我可沒所謂,反正,去年的中毒事件,我已「名揚全港」,再面對傳媒,也沒甚麼大不了,但我的家人呢?我不能不顧他們。即使沒有傳媒,家人也必為這官司而坐立不安。
二來,我一旦上訴,中委會必然力撐,官司一打,絕非一時三刻能夠解決。正如我之前說過,他們作為中醫師的管理機構,必須捍衞自己的管治地位。儘管在我這件事上,他們以建議用量作為絕對標準而將我入罪,既無知又做得過火,我有一百個理由上訴,但既已判決,只要我一上訴,他們必然奉陪。中委會的背後,是政府這個大靠山。打官司,從來都是人力財力的消耗戰,作為一個小小中醫,我沒有勝算。
想到這,我始終打消上訴的念頭。
問題又來了,不上訴,那我以後要怎樣開藥?
這十數天以來,我多次撫心自問:「如果再碰到病重之人,要重藥 (甚至中毒的中藥) 才能醫治的,我會照開重劑,還是只用三幾錢的淮山扁豆來打發他?」前者是憑良心用藥,企圖力挽狂瀾;後者嘛,卻是欺騙,不折不扣的欺騙!我多次問過自己,最後,都是選擇前者。行醫至今九年,我只懂按著病人的需要,按著自己的良心開藥,卻不懂得按著中委會的要求而開藥。
憑良心開藥,很可能又要挑戰藥典的建議用量,不怕丟了中醫牌照嗎?
怕啊!牌照很重要,但一貫的信念、原則和作風,卻更加重要。我當然希望兩者兼得,不過,到了忠義兩難全的時候,我也就只好堅持信念、原則和作風了。想到這,頓時釋懷,開藥的枷鎖也就消失了。原來,這只是一個心理枷鎖,克服了,還是可以做回自己。
因此,經過百般思慮之後,我縱然感到冤枉,但還是不打算上訴了。即使不上訴,我還是可以一如以往地治療我的病人。我也衷心希望,所有中醫師都能不屈於政治考慮,為病人開出最合適的藥方。這一次,我是落馬了,望你們快馬加鞭,將中醫發揚光大。休息三個月後,我會追上來,與大家並肩作戰。
《道德經》有一句話很好,就是「天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。」不要誤會,這不是「九陰真經」的經文,九陰真經是虛構的,只是金庸將《道德經》的這句話移植入去而已,真正的出處卻是老子的《道德經》。
這說明上天是公道的。
「損有餘」,是說某些你不該擁有的東西,卻擁有了 (即有餘),上天會將之減損,而在減損的過程中,往往最後損失的,比開頭擁有的還要多。例如,有人得了不義之財,眼前來看,他享受了不該獲得的好處,但最後,到他年紀老邁的時候,卻看著兒孫們為了爭奪家產而拼過你死我活,傾家盪產。這最後幾年,對他來說,簡直是折磨,他的心,比死更難受,寧可當初不要那不義之財。有句罵人的俗話:「小心最後兩年」,原來是很惡毒的詛咒。
「補不足」,則是說某些事情,你努力做好,卻得不到應有的結果 (不足),最後,上天也會給你補償,而在補償的過程裏,你所獲得的,會比開頭欠缺的更多。
我憑著良心和專業知識開藥,對得起病人,對得起自己,卻換來停牌三個月的結果。我相信,上天是看到的……
這三個月,我可以多陪家人,與謙謙玩個痛快,可以天天寫文章,可以再開《中醫學原理》,或開《中醫學原理進階篇》,或開《周易六十四卦》,或……我可以做的事,還多著呢!
篇尾,再謝所有關心我、支持我的人。放心!家中還有榖種,足以支持三個月,不會餓壞謙謙的。
岐黃景略 濤醫師